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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星股份(300421)2月27日午间公告显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印发第29批新认定及全部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名单的通知》文件和《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公司技术中心被认定为(第29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公司可享受支持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和地方配套政策。

力星股份表示,本次认定是公司长期以来坚持推进核心技术研发、创新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创新技术团队建设的结果,也是对公司技术创新能力、研发能力的充分肯定,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增强公司的技术优势,巩固公司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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