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评审时间
(资料图)
(一)评审进度安排
1.各盟市、高级评委会组建单位、自主评审单位按照统一要求,于5月10日前下发年度评审工作通知,部署本地区、本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工作(并将通知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原则上6月20日前完成申报工作,9月30日前完成评审和公示。
2.考评结合系列(专业)职称申报时间以高级评委会组建单位下发的年度评审工作通知要求为准。体育、工艺美术、文学创作系列(专业)职称申报要求和时间,待新评审条件印发后,由高级评委会组建单位另行发文部署。
3.各盟市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按照自治区统一时间进度安排执行。
(二)申报材料截止时间
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学历、资历、任职年限、业绩成果(论文、奖项、荣誉等)、继续教育审验卡截止时间为当年职称申报截止时间(考评结合系列或专业的截止时间以评委会组建单位年度评审工作通知要求为准)。
申报评审流程
申报人员应按照隶属关系及相关要求,按规定程序逐级将材料报送评委会办事机构,本年度内同一职称层级原则上只能向一个评审委员会提出职称申报评审申请。同一单位申报相同职称系列(专业)相同层级的职称材料应统一报送同一评委会,不得多头报送。
(一)线上注册申报
申报人员须首先访问内蒙古人才信息库,进行线上注册并登录,在业务办理—2023年职称申报栏目中,完成基本信息填报,保存后下载导出《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职称送审表》后,进行线下填写及完善申报材料。
申报“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新型职业农牧民职称,以及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的,进入相对应的栏目填报。
(二)线下提交材料
申报人员提交线下材料渠道和要求以《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内人社发〔2023〕4号)规定为准。申报材料目录见内蒙古人才信息库。
支持和林格尔人才科创中心、乌兰察布(京蒙)人才科创园等自治区重点打造的科学创新中心或人才创新高地作为职称直报单位,可直接向内蒙古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申报职称评审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