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郭 燕 通讯员 翟 珺)城市更新离不开旧区改造。作为上海市范围内辖区旧改地块最为集中的中级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如何发挥司法服务保障功能,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近日,在该院101法庭内,一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及行政复议一审案件正在开庭审理。
这次坐在被告席上的人有些特别。他们是上海市虹口区委常委、副区长关也彤,上海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董海峰,分别代表虹口区政府和上海市政府出庭应诉。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在审判长主持下,围绕居住困难户审核认定、安置房源选择等争议焦点进行举证和质证,并展开充分辩论。最终,双方就补偿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原告当场提交撤诉申请,矛盾得以成功化解。
庭审后,市司法局、市教委的业务专家围绕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中“枫桥经验”的发展与探索等内容进行讲评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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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被告席上的法治课,与在课堂上的法治课效果大不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接受法治教育非常有必要。”关也彤说。
“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对推动上海的法治建设具有重要作用。”董海峰表示,行政机关负责人要抓住法治的关键细节,不断提升法治意识和法治水平。
值得一提的是,法庭外,来自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的师生代表、虹口区委党校中青班的学员通过视频全程旁听了这场庭审。
据悉,近年来,与辖区政府共同开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旁听、讲评“三合一”活动,已经成为上海二中院探索府院良性互动机制、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黄浦区、静安区、虹口区、杨浦区、青浦区、上海市房屋管理局等政府和部门的行政首长先后走进上海二中院的法庭,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告官要见官”的诉求。
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上海二中院不断丰富“三合一”活动的形式,让庭审现场走进高校,将活动参与主体从执法人员、党校学员拓展至高校学生,实现了法学理论、行政执法和审判实践的紧密结合,让“三合一”活动真正成为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实训课。
在紧抓“关键少数”的同时,为提升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的可能性,上海二中院将新时代“枫桥经验” 贯穿工作始终。2018年,上海二中院成立“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后,2022年,又与上海市司法局联合成立“二中院行政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不断充实人民调解员队伍、完善调解员选派工作机制,使行政调解工作更高效、规范。
同时,作为上海市范围内辖区旧改地块最为集中的中级法院,上海二中院出台《关于为本市旧区改造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就探索建立预防化解涉旧改纠纷联动机制等建立制度保障;编写《征收补偿及利益分割相关法律问题解答》普法手册、《2017—2021年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审判白皮书》《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类行政诉讼典型案例选》等,为城市更新提供司法参考与指引。
监督就是支持、支持就是监督。“在今后的工作中,上海二中院将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在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等方面的作用,积极服务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为创新社会治理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上海二中院副院长蒋浩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