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董事长赖晓明:

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碳交易、定价和金融中心

助力国家实现“双碳”目标

2021年7月,历经10年试点、建设,备受瞩目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下简称全国碳市场)正式启动。这是我国应对气候变化进程中具有深远意义的里程碑事件。

当前,全国碳市场运行如何?作为生态环境部指定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建设和运维机构,上海环境(601200)能源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海环交所)将如何依托上海金融中心优势,推动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碳交易中心、碳定价中心、碳金融中心,助力国家实现“双碳”目标?就此,上海环交所董事长赖晓明近日在上海环交所大楼接受了记者专访。◎记者 张伟弟 宋薇萍 严曦梦 ○编辑 林坚

全国碳市场日均成交量远超欧盟同类市场

:全国碳市场运行至今,市场表现如何?

赖晓明:今年7月16日,全国碳市场正式启动。在“双碳”目标的大背景下,全国碳市场的建设和运行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碳排放权交易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重大制度创新,是实现国家“双碳”目标的重要抓手。上海环交所目前作为全国碳交易系统和碳市场的运维管理机构,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建立碳交易机制有助于倒逼产业和能源结构向低碳化转型,引导企业将技术和资金导向低碳发展领域,鼓励高新低碳技术转型升级,降低全社会减排成本。一方面,纳管企业发展受到碳约束,为实现履约目标,碳约束倒逼行业结构优化,挖掘减排空间,激发技术减排潜力,促进纳管企业低碳发展;另一方面,鼓励企业开发减排项目、技术,通过碳市场交易获取额外收益,促进企业生产技术向“低碳化”转型升级。

总体上来讲,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设目前还属于起步阶段。整体运行平稳有序,配额价格波动合理,单日成交量屡创新高。

根据生态环境部通知,纳入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的重点排放单位应当在12月31日前,向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清缴2019年至2020年度的碳排放配额。目前,各地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重点排放单位正积极有序地推进配额清缴工作。

随着履约截止日期的临近,全国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交易意愿上涨,交易活跃度大幅上升。2021年12月15日上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碳排放配额(CEA)在第102个交易日成交量突破1亿吨大关。截至12月27日,CEA累计成交量1.54亿吨,累计成交额64.42亿元。当天CEA收盘价为48.13元/吨。

从交易规模来看,相较于全球现货交易市场,目前我们是最高的。自开市交易以来,全国碳市场日均成交量超过125万吨,是欧盟现货二级市场20倍以上,是韩国现货二级市场的50倍以上。

不过,和国际市场尤其是欧盟市场相比,我们的市场结构还是比较单一,还存在一些结构性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

目前来看,全国碳市场的参与主体单位、参与行业以及参与目的都比较单一,表现为:参与单位目前只有控排企业,参与行业只有电力企业,参与主体的目的基本上都是为了履约,即履行企业碳排放管理责任,实行以履约为目的的交易。

所以,今年11月,也就是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履约通知正式公布后,全国碳市场交易量与市场规模迅速放大。而在此之前的8月、9月间,市场成交相对来说比较低迷。这也侧面说明全国碳市场交易目的比较单纯,市场交易活跃度随履约周期要求会有比较大的起伏。履约前很热闹,12月全国碳市场月成交总量过亿吨,超过之前的交易量总和。履约完后,我们预测2022年1月份交易量或将大幅下降。

总体来看,目前全国碳市场属于由履约需求来支撑的市场。下一步市场建设发展的路径比较清楚,因为我们并不是在完全空白的基础上起步,而是在过去多年地方碳市场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同时在国际市场上也有经验可以借鉴。

接下来,全国碳市场还是有很多难题要去克服,还有很多具体的创新工作要去做。比如说,我们将扩大交易主体、引入投资机构;要尽快把其他控排行业纳入进来;要推出衍生品,发展一个多层次、多产品的市场。我们要进一步完善配额分配机制,建立一级市场。目前碳排放配额分配采取免费分配的方式,可以研究一定比例的有偿分配配额的拍卖方式。同时,我们还可以考虑建立与市场相应的调节机制,如参照欧美市场的做法建立市场调节机制等。

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将在各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下,在各方面的配合支持下积极推进各项工作落地,继续从保证市场运行健康合规、维护市场平稳、努力提高市场流动性和交易规模等多个方面,推动全国碳市场更健康、蓬勃地发展,助力上海打造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碳交易中心、碳定价中心和碳金融中心。

打造碳定价中心 加快产品创新

:根据最新发布的《上海加快打造国际绿色金融枢纽服务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上海要加快打造国际绿色金融枢纽,到2025年基本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碳交易、定价、创新中心。您认为,在这个过程中,上海环交所将扮演什么角色?接下来会重点聚焦哪些工作?

赖晓明:作为落实我国“双碳”目标愿景的重要政策工具之一,我们确立了“三个中心”的建设方向:一是努力建设全球最大的碳现货市场,建成全球碳交易中心:逐步扩大行业,覆盖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加强碳排放管理;逐步放开交易主体,从控排企业起步,适时引入机构投资者等非履约主体;不断丰富市场领域,从配额市场扩展至减排市场。

二是积极发展多层次碳市场,形成有全球影响力的碳定价中心:探索创新交易品种,逐步引入掉期交易、远期交易、期权交易、碳指数等衍生品,形成多层次碳市场。

三是加快推进碳金融创新,建设国际碳金融中心:充分发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优势,推动金融机构、金融产品与碳市场的深度融合,积极发展低碳绿色金融和气候投融资。

根据《实施意见》,上海要发展碳金融市场。支持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推动金融市场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合作与联动发展,促进以碳排放权为基础的各类场外和场内衍生产品创新。推动金融机构积极稳妥参与碳金融市场建设,丰富碳金融市场参与主体。发展碳排放权质押、碳回购、碳基金、碳信托等碳金融业务,增强碳金融市场活力。

其中,无论中央还是地方,都传递出打造碳定价中心的重要性。我们认为,所谓碳定价中心,一大标准是这个市场形成的价格能够为整个市场主体所认同,这个市场的价格能够引导资金和技术投向低碳环保领域,助力企业降低减排成本。此外,这个价格要具有国际影响力和权威性,对国际碳价体系产生重要影响。

瞄准这些目标,明年我们将重点推动两大工作:一是尽快提市场升规模,做法就是我前面讲的几条,要逐一推动落地;二是在碳金融方面开展相应的探索,推进产品创新。

我们预计,一旦上述政策落地,2022年全国碳市场将呈现很大变化。我们希望到2022年年底,整个市场的功能性和实际的运行效果能得到很大的改变,在服务履约的基础上进一步形成内涵更丰富的碳市场。我觉得这很有可能实现,我们很有信心。

: 对于产品机制的创新,上海环交所有什么新计划?据悉,广州期货交易所目前正在积极备战碳衍生品,且已纳入广东金融“十四五”规划目标,未来会不会形成南北分工?比如广州期货交易所做期货这一块,环交所做现货?

赖晓明:期货和现货本身就是相互促进的关系。期货对于投资人来说是一个非常好的风险管理工具,其首要功能就是风险管理,然后才是金融投资。为此,上海环交所和广州期货交易所将会是相互促进的关系,这一点是明确的。

期货是标准的场内衍生品。根据相关规定,期货上市需要经过证监会批准,只有具有专门资质的交易平台才能推出。所以,碳期货必须由期货交易所推出。而我们作为现货交易机构,可以在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推出现货和非期货类的衍生品,比如远期交易,掉期交易、掉期互换等衍生品。

建材和有色两大行业有望明年纳入

:随着碳市场交易日趋完善,您能否预测一下,未来碳排放交易量将达到多大的市场规模,有什么发展目标?如果想增大碳排放交易市场规模,应该从哪些方面入手?

赖晓明:一般来说,有几个因素会影响市场规模:一是筹码的数量。以股市为例,股票数量越多,市场规模就有可能越大。对于全国碳市场来说,筹码就是配额。

二是入市资金量。资金会影响价格,也会影响交易额。所以,全国碳市场要进一步活跃,需要有更多参与者进来。

三是市场流动性的高低,也就是换手率。换手率的高低和市场交易机制密切相关。比如,其他市场比较成熟的做市商机制,就有利于提高市场换手率。

目前来看,全国碳市场的发展空间非常大。因为我们现在只有2000多家电力企业,未来还要增加,筹码就有了。同时,未来投资主体也要进来,一旦机构投资主体(甚至金融机构)等进来,带来的资金量就多了。接下来就是调整机制,目前我们正在研究流动性提供商机制,未来还需要主管部门审批,如果这些机制也能够采取的话,整个市场的规模肯定会增加。当然还有第四个因素,也就是产品品种。比如说,除了现货,未来市场增加多种衍生品,都会助力市场进一步活跃,增加市场规模。

目前我们市场刚起步,接下将细化市场交易规范规则,力争建成全球领先、全球最大的碳市场。

今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相继发布,在中央层面对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工作进行系统谋划和总体部署。此后还将陆续发布能源、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和煤炭、电力、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的实施方案,出台科技、碳汇、财税、金融等保障措施,构建起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

从市场规模看,随着其他行业进入,中国碳市场配额基数还会进一步增大。从市场性质来讲,我们计划把市场从现在单一的履约型市场,进一步发展成具有投资价值,具有金融属性的复合型市场。这样的市场将既有履约功能,能服务控排企业;又有投资价值,具备一定的金融属性,能帮助企业、投资人等进行风险管理等。需要强调的是,碳市场不同于一般的金融或商品市场,首要是服务减排需求,碳价不是越高越好,要符合企业减排实际。

:对于推动控排企业和非控排企业入市,下一步有什么具体安排?

赖晓明:按照“成熟一个、批准发布一个”的原则,相关部门正在稳步推进扩大碳市场覆盖行业范围有关工作。目前,建材、有色等行业正在开展碳排放交易相关研究准备工作,预计可能推进较快。其他行业的纳入时间目前还不确定,争取在“十四五”期间基本都纳入。

对于非控排企业,也就是投资机构何时入场,目前还在进行研究,主管部门也多次开会讨论,政策推出有一个过程,需要各个部门之间协调,目前还在做准备。

未来投资机构入场肯定有一定的标准,引进什么样的投资机构进来,肯定还是要有标准和管理要求。

至于境外投资机构,目前还没有考虑引进境外机构参与国内碳交易市场,因为现在的碳交易管理办法里面对投资参与者规定是控排企业、投资机构和个人企业,但是投资机构的境内境外属性没有明确规定,按照试点是以国内为主的。

全国CCER市场有望于明年重启 推动和全国碳市场加速融合

:除了碳排放市场,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市场也备受市场关注。CCER市场重启工作目前进展如何?接下来,CCER市场及碳普惠市场未来有没有机会打通,全部都纳入全国碳市场?

赖晓明:CCER市场是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并行的一个市场,其发展也将推动国家“双碳”目标的实现。

确实大家很关注CCER市场,因为它涉及的面更广。很多企业纷纷向我们表示,希望通过开发新能源、种树等方式减排,通过全国碳市场售卖减排量,然后获得盈利,支持企业绿色发展等。截至目前,国家主管部门备案CCER交易机构有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北京绿色交易所、天津排放权交易所、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等共9家。

上海从2013年开始成为CCER交易提供平台及相关服务,交易量一直位居全国首位。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全国CCER的累计交易量为2.68亿吨。其中,上海碳市场占比达到38%。

在CCER市场,根据相关规则,企业的减排项目、新能源项目可以通过国家制定的标准和程序,获得核发减排量。而这个减排量可以在一定条件下纳入排放权市场使用。从这个意义上说,CCER市场是碳排放权市场的有效补充。

目前,CCER已经纳入了全国碳市场。全国碳市场启动后,相关机制已明确,企业可以使用CCER抵销碳排放配额的清缴,比例不超过自身应清缴配额的5%。这就意味着,企业通过新能源项目等产生的减排量,可以出售给全国碳市场。

不过,2017年,CCER项目的各项备案申请工作暂停受理。目前国家正在积极筹备重新启动CCER项目的备案和减排量的签发,全国CCER市场有望于明年重启。

接下来,我们希望全国CCER市场和全国碳市场能进一步融合,更有效率地推动全社会减排,助力国家“双碳”目标落地。

至于碳普惠,我认为未来纳入全国碳市场的可能性不太大。因为碳普惠标准不是国家层面制定的标准,它是地方层面制定的。

:2013年6月起,上海、深圳、北京等7个省市先后启动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未来,这些地方试点会不会也全部纳入全国碳交易市场?

赖晓明:生态环境部已明确表示,不再扩大地方碳交易试点范围。同时,现有的碳交易试点也不会关闭,但随着主要排放行业逐步纳入全国碳市场,地方试点市场的配额量会逐渐减少。地方试点市场也不会和全国市场完全融合,因为地方碳试点的覆盖范围和全国碳市场范围不一样,采用的标准体系也不一样。从试点效果看,地方碳交易试点对地方减排的促进作用非常明显。以上海为例,“十三五”期间,参与上海试点企业的减排情况要比没有参与的企业明显改善。

抓紧组建全国碳交易机构 将引入地方股东

:全国碳市场建设采用了“双城”模式。上海负责交易,湖北武汉负责登记和结算。从地方交易所跃升为全国碳市场,我们的体制机制是否也会进行相应调整?

赖晓明: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复,上海环交所于2008年8月5日挂牌成立,是全国首家碳市场交易平台,并于2011年10月28日改制成股份制交易所。

2017年12月底,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了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启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全面落实《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我国碳排放交易体系正式启动。国家发改委与上海、北京、天津、江苏、福建、湖北、广东、重庆、深圳等9个省市共同签署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建设和运维工作的合作原则协议,宣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建设任务落户上海。

目前,上海环交所作为全国碳交易系统和碳市场的运维管理机构,在保障市场稳定运行的同时,也在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的指导下抓紧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的组建工作。未来,全国其他8个试点省市政府指定的出资机构也将入场。其中,既有原有的地方交易所,也有各地方政府指定的相关企业。

我们正在拟定方案上报主管部门,相关筹备工作也在抓紧推进。

此外,围绕全国碳市场建设服务,我们在服务好控排企业和各类交易主体进入市场、参与交易的基础上,也希望和一些机构形成市场服务方面的合作。随着未来越来越多的交易主体入市,服务的能级越来越高,交易所需要各地相关机构合作,共同为市场主体服务。

作为功能性企业,我们的定位是不以营利为目的。日常运行上,我们的资金全部来自股东方,今年也没有收取交易手续费。目前,交易手续费相关收取标准等制度还在批复进程中。届时,我们将按交易额一定比例收取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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